• 故地重游 - [简单生活]

    2008-07-08

    Tag:细细
    每天都有一些有趣的事儿发生。

    昨晚上重游附中。
    先去小歇吃了饭,然而完全没有原来的味道了,也难怪。我们问,有没有至少六年前的菜谱啊,服务员瞪大了眼睛不知道怎么回答。
    然后去131车站边的小店,和童在门口晃过,店主叔叔就追出来望我们,然后我们不得不羞涩地回头进店,他看到那么多年没见的我们笑得特别开心,不假思索就叫起我很多年没有人叫的小绰号:小不点儿。店主阿姨不在,真是一个遗憾。不过猜想叔叔回家一定会对阿姨说,今天那倆小闺女又回来了呢。
    最后进附中逛了一圈,在门口对保安大哥说,老师呀,我们95年进校的,02年出校的,是不是比你待得久挖~保安大哥也“哇”了一下,笑了。附中的一草一木还是那么让人怀念,四年大学都在哈尔滨待着,寒暑假的时间也和这头不太一致,老错过回来的时间,所以一晃六年不见母校里的小细节,竟然特别激动。知道张校长已经卸任了,转而上任的是严一平(a bottle of NACL~)。想来盐一瓶给我的印象终归不是太好,后来倒是张盛给我说,那时他救过他,帮过他,隐隐间觉得他外冷内热,挺可爱的。

    回家以后,MSN上遇到小茹同学。丫油嘴滑舌。
    问,哎呀你们去附中了啊,有没有见到“旺丰”?
    我说那是啥玩意儿?
    答,是一个小店嘛~印象特深刻。
    我问为啥啊?
    答,因为每次去抄机,老板都很和蔼地说,你们管你们抄,我在门口替你们“望风”。
    哑然失笑:原来是那么一个“旺丰”啊。
    他又说(- - 我都能想象到他表情。。。),对!里头还卖团徽!

    好吧。看来附中的人都还有很多很多记忆,尤其是我们这群待了七年的青年才俊们。
    和童的男人走在师大的林荫道上,看着童在视线范围内很兴奋地来回骑着我的自行车。
    我说,四十年之后会不会还有人来参加同学会?
    他思忖了一下说,应该有,但超不过十个吧。
    我说,都死了吧。
    他说,嗯,主题就不是结婚生娃了。
    我想了想说,那到时候如果我不在了,你要提一下我。
    他说,嗯,还会上柱香。
  • - [简单生活]

    2008-07-07

    Tag:细细
    周末逛街的时候,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程,顶着38度的大太阳,硬是啃了5个书店,买到了心心念的那本小书。
    不想对方发来消息说,啊,都给你买了。
    于是出现了两个人各执一本的尴尬场面,然而心里却是温暖的,想能怎么办呢,要不就各题一下字,于是两本一模一样的小书就都有了纪念价值。

    我小时候比现在能爱护书,不让人摸也不让人碰,养成了这样自私自利的习惯。一本书读完了还是崭新的,返回去退给书店都找不出一个折角。兔爸有时候也会来翻我的书堆,找出一两本对他有价值的书来,偷过去读一读。由于家里有两个爱书人,于是再大的书房都嫌小。书橱里堆不下了,就放在原本可以躺着晒太阳窝空调的窗台上,机会成本不小。后来怕整个窗台会塌,堆到半人高就再也不敢放了,转移到客厅里和阳台上。我的小房间里,书橱上的书原本是竖着露出标题的,然而书渐渐多了,就不再顾得上装逼(这个词用在这里有点粗糙欧,哈哈哈~),书竖着平躺放显然可以比正常摆书多放一倍,然而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年,书橱再也受不了了,索性在某个下午整个儿坍塌,我就差点被砸死在书堆里,成为名副其实的书虫。
    所以,我的愿望就开始逐渐变成,“我有一个大房子”,有一间书屋,除了窗口其它地方都是书橱,不要花七花八的橱窗装饰,原榉木就成,刷成深色更好,书堆里稳重点儿带着茶香只会让人愈加心旷神怡。房屋中间铺层厚实的地毯儿(夏天就可以再铺层凉席嘛~),靠窗台边角放一盏落地灯和一台透明小茶几,没有书桌(允许一张折叠小桌~)、没有电脑,没有电话,没有传真打印机,总之摒除一切现代化设施,窗帘要舒服的淡绿色,允许有点儿小荷叶边。在里头可以趴着看书、躺着看书、侧着看书、蹲在阳台边看书、砌一壶茶水或泡一杯咖啡看书、夕阳斜下的时候看书、星光闪耀的时候看书。天啊,想着想着我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。
    该是多幸福的事儿啊。
    不过,你要我现在就实现它,大概就没劲了。有个小梦想,追求一下,奔跑一下,这样的过程是多么让人向往和满足啊。

    人生一世,草木一秋。
    这辈子,书是看不完了,但买书永远孜孜不倦。
  • - [荒诞集子]

    2008-07-04

    Tag:细细
    所以说,我还是更乐意在纸上写些什么。
    半小时的努力,这仅仅是打字,还不包含构思,就那么白白地泡汤了。
    只是因为一次意外的停电事故。
    而你看,无法吸取教训的我,依然在这里键盘耕作,死不悔改。
    用马赛克同志的话说,你就是固执,非常固执,而且有点傻。我承认了。
    那么,就让我长话短说吧。

    你看,在我这张脸上,我已经花了太多精力了。

    自从变成了一个女人以后,我就开始变本加厉地折腾它。我本来以为每天做爱能够润泽它那么一下,给我做变性手术的医生说,因为你原本是个男人,所以一点用也没有。

    我很绝望。于是我买来各种化妆品、美白的、保湿的、防晒的、祛斑的。每天晚上我泡完玫瑰浴盐香油澡(其实我作为一个男人时,我也常常那么干,只是那么干的时候常常会引来诟病。是的,我有这个癖好,忍不住就是想告诉别人,让别人知道我正在做些什么,我无法忍受独自娱乐的感觉,耳朵、眼睛和嘴巴可不是来白活一遭的。),就开始了我浩大的工程。

    我的脸在年幼无知时长了许多痘痘,我把它们一个个从脸盘里挖出来,用刀或者别的什么尖利的东西,只要不除去它们,我的内心就仿佛姑息着数千只蚊子。

    从小我便不爱看女人的裙摆,对她们的胸部和屁股都没有太大的兴趣。我仅仅关注女人的脸。一直到我十七岁那年,我突然明白我对所有的生殖器官都没有任何留恋,我只爱这张脸。我只要挖出一颗痘子,就能享受到一阵快感,我只要平复一块黑斑,就能获得前所未有的激亢。

    男人的脸总是让我觉得无法忍受。我每晚做数学练习题的时候,忍不住就要先照几个小时的镜子,直到再也没有拖欠的时间。男人的皮肤根本无法达到女人的柔软和富有弹性,我见过最好的男人的皮肤,它也只是干净一些、毛孔细小一些,然而就算是这样的好皮肤,过了几年以后就消失了,他们根本不在乎它们,他们只在意他们的下体而不是柔软的皮肤。然而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柔软、洁白、富有弹性的皮肤更美好的事了。我疯狂地想获得那样的皮肤,即便失去我生理上的一切官感。

    我每天喝2大瓶子豆奶,每天熬燕窝和鱼皮冻胶,洗完澡后用磨砂产品把全身擦下一层死皮来,特别是脸,我用珍珠粉和蜂蜜厚厚地敷上一层,用保鲜纸将整张脸密实地包裹起来,只露出需要露出的部分,而后用玫瑰花露洗净脸皮,再喷上一层美白精华,涂满睡眠面膜,保持面无表情地在夜晚九点准时睡觉。

    这些行为都不为我构成任何困扰。我只找不需要用电脑的工作,手写记账,不看电视只读纸张书本,不喝咖啡,不吃辣椒,顿顿要保证有鱼皮和肥肉的饮食习惯,绝不熬夜,一周做三次爱,不吵架也不兴奋,保持心态平和。我的几任男朋友都因为无法理解我而抛下我离去,我也微笑着目送他们。

    直到我遇见了那么一个男人。他的脸让我一见到他就变成了他的俘虏,心甘情愿地为他做任何他想要我做的事。他的皮肤光滑洁白嫩柔,摸上去就犹如看见春天微风吹拂过的绿草坪,甚至能感受到一滴晶莹滑软的露珠触碰到指尖的顶端,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悦诚服。我每次摸着他的脸都惊奇地叫出声来,其实我一直压抑着自己的声音,它未曾因为我变成女儿身而软细动听,反而变高了一些分贝,尖高硬实,它无时无刻都从脖子间的喉结里迸发出来,而无法从咽喉深处委婉地、含蓄地飘散出来。但摸着他的脸皮我再也无法抑制,我高亢的声音令他也异常兴奋,他接近了我的脸,我知道他正在寻找我的嘴唇,他的嘴唇愈来愈靠近,我闭上了眼睛。

    他的嘴牢牢地按在我的眼皮上,生疼。“这不是我的嘴啊!”我心里想着,然而我猜测他只是在做一些前戏,立刻他就会缓缓将他的唇移动到我的唇上,覆盖住那辆瓣小小的蓓蕾。但几秒钟后,他的嘴唇始终在我的眼皮上来回磨蹭,我再也难以忍受,轻声地说:“我的嘴,在下头。”他仿佛吃了一惊,嘟囔了一句:“我怎么可能不知道。”想必是伤害了他的自尊心,我也不敢再开口,只等他自主的下一步行动。

    他的嘴唇移动到我的鼻子,为什么要移动到我的鼻子,我内心一阵忐忑。那是我整张脸上最难以痊愈的一处器官,雀斑、黑头、油光、斑点全部集中在这个器官上,我常常恨不得把这器官连根拔去,它在镜子里丑陋并突兀的形象令我无地自容。“别……”我轻轻呢喃着,想推开他的身体。然而他的双手从背后牢牢攫住了我的整个身体,尽管我曾是男儿身,在他伟岸的身躯前我还是用不出一丝气力,我被他完全迷住了,根本就是忘记出力而已。

    他在亲吻我的鼻子几秒后,停住了。随即用极快的速度和极大的力量把我狠狠推开了。我毫无防备地摔倒在地上,心想我完蛋了,这男人发现了我最糟糕的缺点,我根本就覆水难收。他远远地注视了我好一会儿,说,这,是我熟悉的鼻子,我再也不想重新回忆了。

    原来,他也曾是我。我立刻惊喜起来,对滑嫩皮肤的渴望立刻盖过要得到拥有滑嫩皮肤的男人的欲望。“告诉我!怎样才能像你那样!”我不管他方才针对我做出了多么粗鲁的动作,扑上去眼睛发着光地搂住他的胳膊。他思忖了会儿,缓缓点头说:“那么,你跟我来。”

    他带着我去了洗漱间,从口袋里神秘兮兮地掏出一袋黄灰色粉末,我接过来对着白炽灯晃了又晃看了又看,分明就是一包石灰粉。“这是派啥用的?”我问。“唔……你试试看,一包就够了,你就会像我一样。”他努努嘴。我不肯,惧怕那就是一包毁容的毒药。他见我并不信任他的说辞,也不责怪,想必是定有前人也状似于我。他一边从小包里散落出一些粉来,扑在手上,倒了一些自来水开始揉巴,一边对我说:“我用过太多,再用下去怕是有副作用,你要是第一次用,这一包的量足够了。”他手里的粉末伴着水开始溶解,转而变成黏黏的一团,随着揉搓体积越来越大,他说:“就这样!”随即我听到“啪叽”一声,他把那块黄灰色的面粉团子扑在了自己的脸上。

    在我眼前发生的一幕让我呆若木鸡。我看见那个粉团子逐渐变得越来越黏,它的力量也越来越邪乎,也许是刚才他亲吻了我的鼻子,我鼻子上那些脏东西沾上了他的皮肤,那些小黑细脂很快就被吸附到粉团子上,不见了。我说:“清洁度怎么那么好!”正要感叹,可怕的事情发生了。那个粉团子开始自己不停地在脸上窜动,好像是饿了几年的豺狼一般,吞噬着凡是可以接触到它体积的任何东西。男人的毛孔细的几乎不见了,男人的胡须眼儿不见了,男人的汗毛不见了,很快男人的眉毛也不见了,又后来男人的眼睛、嘴、鼻子统统不见了,它们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。他的脸就像一个圆滚滚的白面球。他的声音从他的咽喉还是肚子里隐隐传来,需要仔细地听才能听得清楚。

    “你看,是不是特别特别干净?干净得很想摸一摸?”他说。“……你的眼睛、鼻子和嘴呢?”我震惊地问。他甩甩头说(我想他那时的表情是得意的,一屑不顾的):“随便用笔画一下,不够的话用人造纤维捏一捏,做得像点儿。反正只要皮肤好,只要皮肤好做什么都行,我怎样都愿意。”他缓缓地说。怪不得他找不到我的嘴唇,因为他的眼睛几乎没什么太大用处,他也没有任何面部表情:“那么做会起那些细小的皱纹。”

    我看着眼前这个剥了壳的蛋,觉得激动无比,是的,世界上没有比好皮肤来得更完美的事了。于是我抢过那包黄灰色的石灰粉,忙不迭地开始揉巴起来,一边往脸上盖去,一边心想,两个蛋揉搓着彼此幼嫩光滑的肌肤,在床头滚来滚去,该是多么美好而性感的美事啊!



    我知道我很变态。
    你们可以跳过不看嘛~
  • 无题 - [简单生活]

    2008-06-29

    Tag:细细
    范晓萱那首脍炙人口的《姐妹们的聚会》里有句歌词那么唱:老了以后还是要继续,把老公小孩都留在家里,打扮的漂漂亮亮去参加,姐妹们的聚会好happy。
    为了强调这句歌词,最后再重复高调地来了一句,好happy。
    似乎就是那么回事儿。

    晚上重新看了几集sex and city,对童说,莫非是我老了,也开始饭这样的剧了。
    童说,那你年轻时候看什么?
    我说,老友记!
    童说,噢天啊,我竟然没有年轻过。
    我说,不过年幼的时候是成长的烦恼。
    童说,噢,那还好,还好……

    正一口咬定自己老了才饭这样的剧,恰恰说明自己还正在年轻。就如同唱着“老了以后还是要继续,把老公小孩都留在家里”的范晓萱,显然就是尚未结婚的主儿。
    女人又奇怪,又简单,在男人眼里,就是和车一样的东西,得到或主动了,就变成了低值易耗品。
    只怕我们这些自诩聪明的姑娘,偏偏就还倔强着,我也好奇还能倔强多少年。
  • 无题 - [简单生活]

    2008-06-25

    Tag:细细
    我在厌班。
    我很憔悴。
    我想写作。
    我要恋爱。